医院陪护服务外包的风险防范

2019-07-25 06:59:37
[ BPO网导读 ] 医院护工规范化管理已成为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重要内容,然而护工管理乱象仍然存在。现以“医院护工损害”为关键词在“觅律”法律案例检索工具中输入显示普通案例达370255条。经


三、医院陪护服务外包的风险防范
(一)合作前经营资质和风险审查
医院拟将陪护服务外包给第三方陪护服务公司,首先需了解医院护工管理政策要求,明确医疗机构陪护人员管理边界,慎重确定入院开展陪护服务主体的准入资质,必要时,可要求自然人挂靠第三方陪护服务公司参与院内陪护服务活动;其次,需审查拟合作单位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和经营资质,如经营范围中包括病人陪护服务或职业中介服务等内容;最后,调查拟合作单位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特别是合作项目上的违约风险,以降低合作风险。
(二)合作确定时规范拟定合同
1、明确约定陪护相关主体间的法律关系。合同明确约定陪护人员与医院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用工关系和雇佣关系,陪护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由陪护服务公司负责,并受陪护服务公司统一管理,且陪护服务公司与陪护人员以及病员之间的争议及纠纷与医院无关。医院仅就医疗服务和政策管理要求提供协助和指导。
2、陪护管理约定为“间接”而非“直接”。直接管理的表现形式为:合同约定岗位数量、日常管理(工作任务与时间安排、考勤、工资审核、工作纪律处分)、穿戴同样标识的工作服、工作牌、招聘面试等。医院可以约定对上述事宜进行“间接管理”或具有“建议权”,而决定权和执行权在第三方陪护服务公司。
3、不得使用医院名义,禁止虚假宣传。陪护服务公司在使用印章、标识标牌、各类宣传资料等方面不得使用医院名义,不得向患者或其家属声称其与医院存在直属、代理关系,以误导患者及其家属。同时,陪护人员着装配饰需与医院工作人员显著区分,以免使患者或其家属产生混淆。
4、陪护人员需遵循医院管理制度。陪护人员可以从事日常生活护理,但不得开展护理性技术操作。陪护中需接受病区护理员专业指导,配合病区管理工作,遵守感染控制规则。陪护人员不得直接向患者或其家属直接收取服务费用,不得向患者或其家属推荐或兜售任何产品或服务(如保健品、丧葬服务等)。医院可根据陪护服务合同约定,就上述不合规情形,要求陪护服务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5、对陪护服务实施备案管理。加强对陪护服务公司规章、组织架构、工作和管理制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信息、授权文书等事项进行备案管理。同时,加强对陪护人员的资质、身份信息、健康合格证明、培训情况、劳动合同及工资发放凭证和社保缴纳凭证盖章版复印件进行备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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