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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行业的用工需求不再以传统的制造业为主
3、劳务工与企业之间相互不信任,无法实现快速找工招工。虽然企业对灵活工作的需求十分巨大,灵活用工的特点是“速战速决”,但人与人之间建立信任感往往需要一段时间来进行培养,导致很多企业都不敢轻易将较为重要的岗位交给零工,如果实在无法避免,招聘零工的过程甚至比全日制员工都要严格。
4、恶意拖欠工资、老板跑路等现象严重,维权难让灵活用工难以普及。尽管国家及地方政府出台了多项法律法规来规范零工市场,但依然有许多不良雇主或企业恶意拖欠劳务工工资和跑路,劳务工法律意识淡薄,平常不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整理,一旦出现恶意欠薪和老板跑路问题都很难举证,无形中拉长了维权时间,即使赢得了维权也得不偿失。
可见,灵活用工的普及任重而道远,亟待出现一种既能满足工人找工和企业用工需求,又能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平台型产品进行推动。
近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稳定新业态劳动用工的指导意见》意见的公告,意见指出依法建立灵活多样的劳动关系。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业态从业人员(以下称“劳动者”),新业态企业应当与其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经劳动者同意,在确保合同内容是新业态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真实意愿,并确保合同内容不被篡改的情况下,可以签订电子劳动合同。新业态企业的临时性、替代性、辅助性岗位,可以采用劳务派遣等用工方式。
附: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稳定新业态劳动用工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近年来,我省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经济蓬勃发展,吸纳了大批的劳动力就业和创业,相伴而生的劳动用工问题也逐步显现。为切实保护广大新业态从业人员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新业态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现就稳定新业态劳动用工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牢固树立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的服务理念,充分发挥新业态经济的重要作用,为广大从业人员和企业提供更加广阔的就业创业和创新发展空间,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包容审慎。充分认识新业态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尊重新业态劳动用工的市场规律,对存在的问题要包容,出台管理政策要稳妥审慎,防止一上来就管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不良后果的,严格监管,努力促进新业态劳动用工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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