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新规实施 企业4种方法应对

2014-04-10 07:53:24
[ BPO网导读 ] “今年全省将继续开展规范劳务派遣专项行动,推进同工同酬分配原则在机关事业单位的落实。”在3日举行的全省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座谈会上,山东省人社厅副厅长董广驰表示。


李臻告诉,去年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初,该单位对80余名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核,约有半数被辞退,“公司要求严格控制外聘员工数量,不得不这么做。”
“去年不少单位已闻风而动,先行开始控制劳务派遣工的比例,有些员工转正了,还有一些员工因考试末位被淘汰了。”聊城市人社部门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导报记者,对于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严格限制,企业有4种应对方法:保留、转正、转外包、辞退。
“外企、民企因为要保持用工的灵活性和弹性而不会选择转正。”他说,为了降低成本,不排除有的企业打“擦边球”,采用“假外包、真派遣”,以及逆向劳务派遣等形式规避法律法规。“这么做对企业和派遣单位毫无影响,但劳动者却不再受相关法规的保护了。”
中介机构收缩战线
目前山东人社部门正在进行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重新登记和审核工作,以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监管,从源头上规范劳务派遣。
“截至去年年底,山东已为327家劳务派遣单位颁发了劳务派遣经营业务许可证。”董广驰说,今年将继续开展规范劳务派遣专项行动,落实《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加强对超比例使用劳务派遣工用工单位的监督、指导,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不集中、大量失业,避免出现大量的“假外包,真派遣”。
据悉,山东省人社厅还细化了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单位的处罚裁量基准:违法所得1万元以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为2倍以上3倍以下;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处以所得3倍以上4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需要缴纳违法所得4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对于没有违法所得的违规劳务派遣单位,同样也有相对应的处罚准备:没有违法所得的单位,经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后,按时改正的,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7日以下未改正的,处以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罚款;逾期7日以上未改正的,处以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现在有许多小公司不再开展劳务派遣业务了。”聊城市鲁西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副主任张振书告诉导报记者,随着劳务派遣的规范,各单位派遣工人数将会逐步减少,一场行业洗牌正在进行。
在阳谷县经营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的魏先生告诉导报记者,自己公司派遣员工数量从去年的500多人降到了如今的100多人。“虽然有着两年的过渡期,但很多企业已经减少用工了。据我了解,很多劳务派遣机构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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