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 医药产业招商政策黄金二十条

2022-06-09 10:27:31
[ BPO网导读 ] 为加快发展医药产业,聚力聚焦先进制造业,实现滨海医药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特制定相关优惠政策。


第二十条 服务政策
(一)为入园企业提供“市内手续包办、市外手续帮办”的审批代办服务。
(二)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入园企业,申请国家、省、市、县各类项目扶持资金。
(三)为入园企业提供融资咨询、担保等金融服务以及知识产权咨询、保护和法律援助服务。

除上述政策外,可参照省、市其它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同一优惠政策只能享受一次,不重复奖励。本办法从2020年5月1日起试行,暂定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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