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劳务外包之名,行劳务派遣之实”劳动者成了“别人的员工”

2019-06-17 20:41:27
[ BPO网导读 ] 随着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步伐越来越快,“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作用日渐凸显。我们呼吁,一方面,企业规范用工是关键,与此同时,劳动者也要加强职业素质教育。同时,相关执法部门间也要加强协作,共同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本版特推出“关注职场诚信”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职场诚信已不再是个陌生的话题。某些用人单位虚假招聘,发送聘用通知后却变卦;试用期满便裁人;不支付加班费、不足额缴纳社保费等,让劳动者“很受伤”。与此同时,某些劳动者的不诚信行为也频频被单位“吐槽”——简历造假,入职后才发现能力根本不胜任;开假病例条泡病假,甚至“闪辞”后恶意起诉,玩起“职业劳务碰瓷”……这些都给职场环境笼罩上一层“雾霾”。
随着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步伐越来越快,“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作用日渐凸显。我们呼吁,一方面,企业规范用工是关键,与此同时,劳动者也要加强职业素质教育。同时,相关执法部门间也要加强协作,共同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本版特推出“关注职场诚信”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从1999年入职,到2017年因被评为先进获外出参观学习机会,陈军(化名)在河南一家通信工程公司汤阴县分公司(以下简称“汤阴县分公司”)工作了18年。若不是参观期间受到事故伤害身亡,他或许还将继续在这家企业工作——以“派遣工”的身份。
这种劳动身份的尴尬,让陈军在去世后,就其工伤的认定和工伤责任该由谁来承担出现争议。《工人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在法律对劳务派遣严格限制、明确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情况下,一些用人单位“借劳务外包之名,行劳务派遣之实”,减少劳务派遣用工比例,逃避法律责任,也让劳动者成为最大受损方。
工作18年,一直是派遣工
1999年,陈军到汤阴县分公司工作。他与某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根据劳务派遣协议,又被派遣至河南一家通信工程公司,在汤阴县分公司工作。
2017年6月,因被汤阴县分公司表彰为“春季规模突破”劳动竞赛先进个人,陈军获外出参观学习的奖励。但就在这个过程中不幸发生,陈军经抢救无效死亡。
不过,认定工伤的过程并不容易。某劳务派遣公司、通信工程公司、汤阴县分公司,几家单位的存在及关系让陈军的家属不清楚,该向谁主张工伤待遇?
通过查询员工工资情况和签到表,陈军的妻女发现,陈军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汤阴县分公司对和陈军相同性质的员工进行管理、考核、定薪,和陈军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是汤阴县分公司。陈军的妻女认为,陈军被汤阴县分公司“假外包、真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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