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发布
上一篇:
企业劳务外包风险提示下一篇:
我国企业生产现场管理的现状及改善
某产品制造公司因专业人员缺乏,每月的核算、年终的决算都外包给了某会计师事务所,由事务所派会计李某完成。前不久,刘某在该公司工作时受伤,他要求事务所承担责任未果后,又要求该公司按劳务派遣的规定承担责任。那么,该公司是否应按劳务派遣的规定,支付李某相关待遇呢?
评析:岗位外包是一种经营模式,本质上属于劳务外包,即企业动态地配置自身和其他企业的功能,利用企业外部的资源为企业内部的生产和经营服务,不是《劳动合同法》中所规定的劳务派遣。在劳务外包中,外包企业从发包方获得项目及承包费用,赚取利润并为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与发包方没有关系。发包企业对劳务外包单位的职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由劳务外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有本质区别。在劳务外包模式下,发包方买的是“劳务”,适用的是《合同法》,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按合同的约定承担权利义务,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职工基本上不承担责任。而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进行劳动,也即用工单位买的是劳动者的“劳动力”。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PO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BPO网”或者“原创”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BPO网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BPO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BPO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产生的任何结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