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互联网的商业化

2013-07-31 06:52:14
[ BPO网导读 ] 移动互联网发展已经5年多。但纯粹靠移动互联网产品寻找到商业模式,进而上市,或者一年内PRE-IPO的公司,寥寥无几。 本篇文章谈中国移动互联网现在摸索出来的商业模式。先从PC互联网谈起。


  3、应用分发看上去是百度、360等公司新的营收模式,但不是新模式。实际上,如果应用分发依靠付费下载分成,又回到“卖软件Copy”的“前互联网时代”了,此时应用分发角色则提供交易场地和支付渠道,电商模式;App则趋向于下载免费,应用内收费。这意味着应用分发市场的模式又回到了广告和增值。
  4、电商趋势一虚一实。数字内容的春天来了,虚拟产品的电商;顽固不化的线下实体的冬天来了,互联网向线下渗透。
  5、硬件复兴。以小米为代表,互联网与硬件结合的新模式。
  6、不同模式的结合。“微信沃卡”标志运营商的前向收费模式(包月、时长、流量)和互联网三大模式存在结合的可能性。
  可以发现,移动互联网的商业模式依然离不开广告、增值和电商三个大的模式。但并非照搬原有的模式。就算有创业移动互联网产品有全新的模式,也很难突破巨头。因此,如何让原有的三大模式成功移植到移动互联网,比“创新移动互联网新模式”更加现实。
  四、创业公司很难创造全新的模式进而颠覆传统互联网巨头
  小米算创业公司,小米未来如何发展还看不清楚。当前中国智能手机市场增长的红利,是小米可以从众多终端博弈者中脱颖而出的土壤。小米的模式模仿自苹果,也谈不上新模式。如果抛却小米的硬件不看,作为互联网公司小米并无特别的模式。
  其他移动互联网领域的新秀创业公司,例如陌陌、唱吧、啪啪、3G门户&Go桌面等暂时也没有明确的商业化路线图。根据互联网的发展来看,找到一种适合公司或者产品的商业模式已经非常困难。如果想创新找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全新商业模式则比登天还难。
  以UGC(用户创造内容)为代表的WEB2.0概念出现时,有声音说WEB2.0要颠覆WEB1.0。但WEB2.0并没有“革命性”地改变什么。老三大门户依然挺立,新三大巨头则在上演马太效应的“强者愈强”。WEB2.0在中国的代表产品人人网、新浪微博等则陷入困境。前者市场和市值萎缩,后者则暂时放弃上市接受阿里投资,沦为阿里的打工仔。
  正如吴军博士在《浪潮之巅》的观点,“所有 Web 2.0 的公司都没有在真正意义上找到自己的商业模式,并最终将被能成功演变为 Web 2.0 的传统互联网 1.0 巨头所超过。”
  同样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移动互联网会颠覆PC互联网,故没有WEB3.0的说法,而是称之为“后互联网时代”或者“后PC时代”),移动互联网创业公司在无法寻找到独有的、有效的的商业模式快速追上巨头时,很可能会被巨头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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