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档案业务外包和中介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

2016-06-03 09:32:39
[ BPO网导读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本市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档案事务,努力推进上海档案事业创新发展,根据档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就加强本市档案业务外包和中介服务管理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三、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控

(九)落实档案安全主体责任。档案业务外包单位要按照《档案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档案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对档案业务外包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切实建立、严格实施档案安全领导责任制。要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健全档案安全和质量管理制度措施,明确部门和人员具体职责,加强工作部署和监督检查,及时消除档案业务外包中的各类安全和质量隐患。

(十)加强合同管理。档案业务外包单位应当与档案中介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明确委托和服务的内容、期限、数量、价格、保密等要求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要以完善合同条款和严格履约为抓手,落实档案安全和服务质量要求,形成有效约束机制,保障档案业务外包安全、规范、有序。

(十一)强化档案业务外包全程监管。要把档案安全和服务质量管理贯穿于档案业务外包和中介服务工作的始终,加强全程跟踪、全程监控。档案业务外包单位应当了解熟悉相关档案中介服务工作流程,掌握重要环节,严格督促档案中介机构加强各项管理,及时跟踪、有效介入档案安全和服务质量管控重要工作;要加强安全监管基础工作,建立档案业务外包工作台帐,及时记录各项督查、监管实施情况,定期分析、及时发现、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加强对档案业务外包和中介服务项目验收评估工作,发现存有档案安全隐患或者中介服务质量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一律不予验收通过,严格督促限期整改。

四、合法诚信经营,提升服务能力

(十二)规范经营行为。档案中介机构应当依法经工商等有关部门批准,开办手续合法、完备,具备满足执业需要的良好条件,并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服务;自觉遵循公平、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履行合同约定,开展正当竞争,坚持规范经营,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十三)保障服务质量。档案中介机构应当深刻认识档案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高度重视、切实保障档案安全和服务质量。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贯彻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规范,自觉提高工作要求和服务标准;建立健全经营服务规章制度,规范服务流程、严格管理措施、落实岗位职责、明确人员责任、强化绩效考核,加强服务项目实施中安全与质量的自检自测和问题整改,不断完善档案中介服务的安全和质量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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