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出台物流援企稳岗政策

2020-02-15 10:37:07
[ BPO网导读 ] 鼓励企业不裁员少裁员。2020年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湖北省和浙江省、广东省、河南省、湖南省、安徽省、重庆市、江西省、北京市、上海市等省份,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主建立本地区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以下简称地方性名单),由省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报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通知》要求,通过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发放对象是,人民银行向相关全国性银行和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地方法人银行发放专项再贷款,支持其向名单内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发放对象包括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9家全国性银行,以及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部分地方法人银行。全国性银行重点向全国性名单内的企业发放贷款,地方法人银行向本地区地方性名单内企业发放贷款。

《通知》要求,中央财政安排贴息资金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享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企业,中央财政给予贴息支持。

点评:五部门联手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同时明确支持范围,申报流程并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资金监督管理。相关生活物流服务企业、医药物资储运企业及应急保障物资运输企业可享受该政策。“通知”还提出湖北等十省市省市自主建立本地区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

 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2020.2.7

政策亮点: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范围:疫情防控、税收政策

关键词:免征增值税、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

《公告》要求,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

    《公告》要求,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公告》要求,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BPO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BPO网”或者“原创”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BPO网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BPO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BPO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产生的任何结果负责。

BPO公众号 BPO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