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等)

2015-12-04 12:02:38
[ BPO网导读 ] 2006新会计准则体系在我国的上市公司(含实施新准则的其它公司)已经实施一年有余,不仅得到了国际上对中国会计商业语言的认可和赞同,而且提高了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质


2)企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住房提租补贴和住房困难补助,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周转房的折旧、租金、维护等支出,以及与职工住房相关的其他补贴和补助。
3)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4)其他以实物和非实物形态支付职工的零星福利支出,如丧葬补助费、抚恤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误餐费、午餐费或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及救济费、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节日慰问费、离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外费用等。
对于2008年前累积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以后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先冲减以前年度的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在按规定在限额内扣除。
为了核算便利,可以将上一年职工福利费的实际开支水平结合本年计划,测算本年的福利费开支比例(如:5%或8%)。每月可以按照预先测算的福利费比例计提计入职工薪酬,年末根据实际开支额,调整原预提数。
3、员工保险费:根据国家规定,企业为职工个人支付的各种社会保险费。如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各种商业保险,应该属于职工薪酬的范围,也在本项目核算。
4、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住房公积金中心为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企业按照规定支付给工会组织的工会经费,现行政策明确在工资薪金总额2%(含)内的,准在所得税前扣除予以扣除。
6、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用于职工个人的教育培训费用,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在职工工资总额2.5%(含)以内的,准予在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7、非货币性福利:是指企业以非货币性形式(发放实物或提供资产免费使用等)为职工提供的福利支出。
8、辞退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关系而给予的补偿。
9、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如股票期权等。
三、 核算举例
四川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8年5月发生如下所述有关“应付职工薪酬”的经济业务,其主要帐务处理为:
1、10日,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职工工资明细表》显示:本月应发工资薪金总额120万元(其中:公司行政管理人员30万元、甲开发项目部35万元、乙开发项目部40万元、自建办公楼人员5万元、销售部10万元),财务部扣除应该代扣的个人所得税1万元、个人应该承担的社保费住房公积金18.1万元以及出差借款0.9万元后,本月实际应该支付的金额为100万元。出纳人员开出转账支票100万元,通过开户银行转款到职工的工资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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