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事业单位如何应对劳务派遣三大争议

2021-08-05 08:33:27
[ BPO网导读 ] 最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制度进行了规范,并于昨日起正式实施。然而,由于存在较大争议,截至发稿时,原定与新法配套的《劳务派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未如期出台。


  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中智外企服务分公司首席劳动法律顾问周虎参与了《规定》的讨论和制定。周虎日前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独家专访时透露,《规定》的草案版本显示,企业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最多不能超过本单位职工总数的10%,而且限定于辅助性岗位上。对于临时性、替代性的岗位未设定用工比例。
  不可否认的是,目前一些企业的劳务派遣人数比例较高,有的甚至达到总人数的80%以上。周虎说,“派遣人数上限10%”的要求很难在短期内实现,因此《规定》在讨论过程中于此处颇有争议。考虑到当前有的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数量较大,如果要一步执行到位,可能会影响就业稳定。因此《规定》会为企业设立两年左右的过渡期。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也表示,10%的规定只是一个大平均,未来有望分行业界定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目前包括电信业、保险业等行业劳务派遣人数很多,这是现实,不可能全部实行‘一刀切’,未来会逐步要求行业向10%的比例靠拢,比如允许有的行业使用派遣员工比例高,有的则要相应降低”。苏海南说。
  争议之三:
  派遣工也应签订长期无固定期限合同
  长期以来,劳务派遣员工无论在用人单位工作多久,都只是派遣单位的员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上看不到用人单位的名字,也无法像正式工那样,工作满十年或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之后,签订长期无固定期限合同。周虎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规定》中显示,劳务派遣工可以适用《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即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事实上,企业长期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原因之一,是劳务派遣工无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且一旦发生劳动纠纷,用人单位可以轻易“脱身”,处理过程交由派遣公司来进行,不仅降低用工成本,还负担较小的风险。如果未来按照《规定》实施,将会提高单位用人成本。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既然法律明确提出派遣工要与正式工实现“同工同酬”,派遣工就也应签订长期无固定期限合同。但为了避免大幅增加企业用工成本,同样需要设立一定时间的过渡期。
  新规尚未问世 行业内已暗潮涌动
  企业从派遣工开始裁员
  尽管《规定》至今仍处在讨论阶段,但北京商报记者采访了解到,一些大量采用劳务派遣员工的企业早已开始着手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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