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缴:最高法院关于补缴社保争议的四个答复意见

2014-06-19 06:09:17
[ BPO网导读 ] 实践中用人单位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系非常普遍的行为,特别是未足额缴费现象非常突出。劳动者如果通过仲裁或者诉讼途径主张权利,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裁判机关做何处理?我收集了最高法院对此问题的相关意见


​    驳回朱某的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张*​
代理审判员  薛*​
代理审判员  成*​​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四日​
书 记 员  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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