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外包中的“4321”法则

2016-12-08 07:16:37
[ BPO网导读 ] 200多年前,著名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其名著《国富论》中集中讨论了“分工”在推动生产发展中的巨大贡献。今天的IT外包(IT Outsourcing),正是这种思想在IT服务领域的延伸。IT外包是社会分工不断细化和IT技术日益成熟的产物,IT外包服务供应商利用自身在IT支持与服务领域的丰富经验与雄厚的技术资源,为客户提供高素质、高效率和全方位的IT管理服务。相关研究显示,IT外包服务使企业平均节省9%的成本,而IT服务能力与质量却提升15%.

 200多年前,著名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其名著《国富论》中集中讨论了“分工”在推动生产发展中的巨大贡献。今天的IT外包(IT Outsourcing),正是这种思想在IT服务领域的延伸。IT外包是社会分工不断细化和IT技术日益成熟的产物,IT外包服务供应商利用自身在IT支持与服务领域的丰富经验与雄厚的技术资源,为客户提供高素质、高效率和全方位的IT管理服务。相关研究显示,IT外包服务使企业平均节省9%的成本,而IT服务能力与质量却提升15%.
目前,美国超过60%的企业利用IT外包服务管理自己的IT资源;国内的多数CIO也已经接受了IT外包的理念,但由于市场化水平不高等原因付诸实践者却寥寥无几。究竟哪些IT业务适合外包?IT外包有哪些风险?
IT外包的四个层次
根据IT外包业务的不同,IT外包可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层是将最基本而成熟的业务,如硬件维护、呼叫中心等外包给专业IT服务公司,将做完需求分析后的软件开发外包给专业的软件公司,IT部门仍保留对内部应用系统(如ERP、CRM等)的管理与控制、IT规划、IT产品采购等业务。由于这种外包形式相对简单、成熟,多数跨国公司在华业务都采用这种方式。
第二层是在第一层的基础上,将企业内部应用系统的管理、控制也外包出去,IT部门只保留其他更高层次的业务。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IT外包形式类似于ASP(Application Service Provider),需要IT服务提供商对客户所在行业、采用的系统、经营的产品和业务流程等有深刻理解;但此类知识的积累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漫长过程。于是,一些跨国公司把企业内熟悉这些应用系统的专门人员一同“外包”给IT服务提供商;而国内的一些大企业则鼓励IT部门“改制”为在市场上独立运作的IT公司,以合同形式为母公司提供IT服务,既提高了IT部门的积极性又降低了母公司的IT成本。
第三层是在第二层的基础上,再将信息技术的需求管理和IT项目实施外包,IT部门只负责IT规划、预算和成本控制等。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采用的就是这种外包形式,将其ERP项目的实施与运营、维护等悉数外包给民航中天公司,信息办只有寥寥数人,主要负责IT规划和成本控制等。
第四层就是将IT部门的职责悉数外包,IT服务提供商在某种意义上充当IT部门的角色。目前,这种形式尚不多见,其理由很简单:外包商毕竟是外人,谁敢肯定他的胳膊肘不往外拐呢!
IT外包的“三项基本原则”
IT外包是信息化发展的大势所趋,但采用哪种形式外包,把哪些业务外包出去,不仅取决于企业自身信息化水平、企业规模等,还受限于市场上IT外包业务的成熟程度、地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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