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之后,税率、票据开具、申报抵扣等20个热点问答一定要看!

2018-05-03 10:38:53
[ BPO网导读 ] 5月1日起,原17%和11%的增值税税率分别下调1个百分点,纳税人的申报纳税、发票开具都产生了影响。为帮助纳税人更好地适应新税率的变化,申税小微为大家整理了深化增值税改革的20个热点问答,快来看吧!


(九)5月1日以后收到的17%和11%税率的进项fa piao,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月1日以后取得的按17%或11%税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fa piao,应该按规定在fa piao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者登陆增值税fa piao选择确认平台勾选确认。无论是5月1日之前还是之后开具的,都可按17%或11%抵扣进项税额。
四、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

(十)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2018年5月1日前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工商企业;二是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按月申报纳税人)或连续4个季度(按季申报纳税人)累计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十一)经营期不满十二个月的一般纳税人,如何计算十二个月的销售额?是否也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答: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累计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也可以申请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十二)年销售额不满500万元的都要转回做小规模纳税人吗?
答:纳税人是否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由其自主选择,符合条件但不选择转登记的,仍可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
(十三)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有时间限制吗?
答: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如果需要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在2018年5月1日到12月31日,这8个月的期间里,都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转登记手续。
(十四)转登记后,从什么时候开始按小规模纳税人计税?
答:纳税人转登记后,自转登记下期起,按照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其中按季申报纳税人自下一季度开始,按月申报纳税人自下月开始。转登记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税。
由于上海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增值税按季申报纳税,因此原来按月申报纳税的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改为按季申报纳税的情况较为常见。对此,转登记日的当月,仍应该按照一般纳税人的规定纳税,从转登记日的次月起,改为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按季缴纳。比如,转登记日在7月份,纳税人所属期7月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规定纳税,从8月起,改为简易计税,按季缴纳,则8-9月份的税款,应在10月申报期申报缴纳。
(十五)转登记纳税人税控设备和增值税fa piao是否要缴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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