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行业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

2014-03-04 07:11:39
[ BPO网导读 ] 目前,律师行业的个人所得税政策主要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应纳税额=200 000×40%×20%=16 000元
    甲应纳税额=111 250+16000=127 250元
    乙个人:
    年营业收入:500×60%=300万元, 50×8%+(100-50)×6%+(300-100)×5%=17万元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500-380)×60%-17=55万元
    应纳税额=550000×35%-14750=177750元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应纳税额=200000×60%×20%=24000元
    乙应纳税额=177750+24000=201750元。

来源:纳税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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