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

2021-02-21 20:13:14
[ BPO网导读 ] 近年来,档案服务外包社会需求快速增长,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急需标准规范服务内容、工作流程等事宜。2019年,经全国档案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十七次年会审议,决定将已送审的《档案数字化服务外包工作规范》《档案管理咨询服务外包工作规范》和已发布的DA/T 68-2017《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调整为《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3个部分,以提升档案标准体系合理性、系统性,方便档案工作者查用。


第十九条 乙方应确保甲方档案的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保护国家秘密、甲方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安全,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
第二十条 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与甲方约定的档案保管条件、业务操作程序、服务质量 标准,开展档案服务。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甲方上级主管 部门及甲方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二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每年向甲方提交一次服务能力自我评估报告或第三方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如实反映如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关键岗位人员、财务状况、重要技术、重要基础设施的变化情况,以及突发事件及处置、业务流程管理、质量管理、保密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将可能接触到甲方档案内容或数据的员工名单向甲方备案,未向甲方备案的 员工不得接触到甲方档案内容或数据,原已备案员工离职也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
第二十四条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服务内容转包给第三方公司。如发现乙方有擅自转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章 保密要求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取得完成本合同服务所必需的相关保密资质。
第二十六条 乙方须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或要求员工签订保密承诺,确保员工保守国家秘密、甲方商业秘密或相关个人隐私。
第二十七条 对于甲方因本合同提供乙方持有或处理的档案(及其他涉密息或敏感信息),乙方须 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其不被损伤、销毁、丢弃、窃取、删除、更改、摘抄、公布、出版,不被未经甲方同意或授权的组织或个人接触、复制、使用。
第二十八条 乙方保证在收集、持有、处理或使用甲方档案(及其他涉密或敏感信息)时,只用于完 成本合同规定的服务。
第二十九条 乙方保证只允许已向甲方备案的员工因完成本合同规定服务的需要,而接触、复制 或使用甲方档案(及其他涉密或敏感信息);并确保接触、复制或使用该档案(及其他涉密或敏感信息) 的乙方员工接受与乙方同样的约束。
第三十条 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甲方档案(及其他涉密信息或敏感 信息);若被国家司法机关、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要求披露该档案(及其他涉密或敏感信息),须立即通知甲方。
第三十一条 乙方不得擅自存留甲方的任何档案(及其他涉密或敏感信息)或其任何形式的复制件。
第三十二条 甲方有义务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服务价格标准、操作流 程、技术方法、软件系统、仪器设备等。
第三十三条 在得知本方员工违反保密规定或协议,导致对方秘密被泄露时,甲方或乙方应立即 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通知对方。
第三十四条 甲方和乙方均应主动接受、积极配合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保密监督检查和泄露事件调查取证。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至第三十四条规定在本合同到期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八章 知识产权
第三十六条 甲方档案本身所包含的知识产权由原所有人所有。
第三十七条 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服务对甲方档案进行著录、标引、扫描、摘录、汇编、研究、出版等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第三十八条 由乙方形成的,可脱离于甲方档案或本合同服务内容而独立存在的知识产权,如商标、软件著作权、专利技术、商业秘密等,归乙方所有。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 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未达要求而导致甲方蒙受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第四十条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档案被损毁、丢失、泄密或甲方知识产权被侵害的,乙方应向甲方 赔偿由此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和相应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难以估量的,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或提交仲裁机构裁决。


BPO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BPO网”或者“原创”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BPO网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BPO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BPO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产生的任何结果负责。

BPO公众号 BPO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