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市公司回复发审委问询,看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区别

2022-04-28 10:34:43
[ BPO网导读 ] 上市企业为使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符合相关规定,通常会采用增加直接用工数量或提高生产工序的自动化程度等方式以降低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但一定程度上也会增加用工企业的成本费用。如果采用劳务外包形式降低公司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发审委会重点关注发行人劳务外包的真实性、合理性,是否存在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情形

上市企业为使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符合相关规定,通常会采用增加直接用工数量或提高生产工序的自动化程度等方式以降低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但一定程度上也会增加用工企业的成本费用。如果采用劳务外包形式降低公司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发审委会重点关注发行人劳务外包的真实性、合理性,是否存在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情形。
因此,上市企业被问询“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的差异以及公司界定为劳务外包的依据,公司开展劳务外包的业务实质是否属于劳务派遣及其理由和依据,发行人是否通过劳务外包的形式规避劳务派遣的相关法律和监管规定,劳务外包是否合法合规”。从企业回复文件,可以帮助我们更清楚地区分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
某上市企业申请文件是这样回复的: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向用工单位派出该员工,使其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场所内劳动,接受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以完成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结合的一种特殊用工方式。劳务派遣主要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其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发包给相关机构,由该机构自行安排人员按照企业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工作。在劳务外包法律关系中,外包服务单位与企业构成服务外包关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不属于劳务派遣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范围。
结合业务实质,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在合同形式、用工风险承担、劳务人员管理责任、劳务费用计算以及报酬支付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
根据公司与外包方签署的《生产外包合同》,逐项对照分析了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在合同形式、用工风险承担、外包服务人员管理责任、劳务费用计算以及报酬支付方式等方面的差异,获取了外包方提供的劳动合同签署情况表、员工手册、外包方的公司规章制度、外包服务标准、相关外包员工奖惩单、考勤管理制度、考勤确认表、人员工资表等书面材料,认定双方业务关系为劳务外包关系,而非劳务派遣关系,不存在通过劳务外包的形式规避劳务派遣的相关法律和监管规定的情形。”
基于上述,我们可以这么总结: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在合同形式、用工管理及风险承担、劳务费用结算、工人报酬支付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只要用工企业采用劳务外包具备真实性、合理性(需有相关书面材料等证据做支撑),拟IPO企业可以在部分生产环节以劳务外包代替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以解决劳务派遣用工的不合规情形。


BPO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BPO网”或者“原创”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BPO网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BPO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BPO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产生的任何结果负责。

BPO公众号 BPO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