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工经济:未来工作形态的兴起

2021-04-21 09:30:51
[ BPO网导读 ]  零工经济:一种新兴现象零工经济有很多名称,并且有很多变体,例如“平台经济”-PLATFORM和“点对点经济”-PEER TO PEER,并且在过去几年中一直是欧洲媒体争议很大的话题。

零工经济:一种新兴现象零工经济有很多名称,并且有很多变体,例如“平台经济”-PLATFORM和“点对点经济”-PEER TO PEER,并且在过去几年中一直是欧洲媒体争议很大的话题。
以欧盟为例。零工经济虽然具有巨大的潜力,但仍处于发展的初期。
零工经济的吸引力不足为奇;对于个人而言,零工经济可以成为他们想要建立的新业务并提供健康的工作与生活平衡的一种方式,而对于失业者而言,零工经济可以是短期或长期的工作机会。它的成功率迫使国家和超国家主管部门研究零工经济必须运作的法律框架。
许多国家主管部门正在提出一系列不同的监管措施,其中有些是支持性的,有些是抑制演出经济的。这导致所有人的法律不确定性。具体来说,是将平台工人归为自雇还是归类仍然是模棱两可的,其次是社会权利的不确定性。看到公司的雇主成本对雇员而言明显更高,这是一个相当大的问题。这导致诸如Uber和Deliveroobeing这样的公司受到一些人的赞誉而被其他人妖魔化。
零工的不稳定地位也是欧盟委员会最关心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欧盟委员会提出了几项建议,以确保所有工人,无论其在成员国中的地位如何,都获得最低限度的社会保护。
在国家一级,成员国也很忙。不少研究中,概述了欧盟一些重要成员国当前如何处理零工经济中的工人。
        2019年,通过对十多个成员国的调研,欧盟研究机构的一份报告,得出了如下一些结论——
        ----为了将GIG雇员与自雇业主区分开来,我们发现在关系中行使雇主权力是所有国家的共同标准,在某些国家比其他国家更具决定性。
        ----我们发现在所有国家/地区,提供正确的分类非常重要,因为否则后果可能很严重,从税收调整(正规化)到刑事制裁不等。根据所涉及的国家,不同的当事人可以挑战就业状况。在所有涉及的国家中,有关的“雇员”和税务部门都可以要求重新分类。然而,令人惊讶的是,丹麦是唯一有合法利益的一方可以挑战就业地位的国家,仅次于工会,雇员,税务机关和社会检查机关。
        ----值得注意的是,斯堪的纳维亚国家似乎在零工经济中对工人的工作关系进行重新分类方面的判例法较少。但是,几乎所有国家在这方面都面临判例法。
        ----但是,在十个被调查国家中,只有三个国家采取了立法举措,为零工经济工人提供合适的法律框架。

作者:林永青  源自:价值中国
 


BPO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BPO网”或者“原创”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BPO网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BPO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BPO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产生的任何结果负责。

BPO公众号 BPO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