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临时工到实习生背后的身份和人工成本秘密

2021-08-12 08:33:47
[ BPO网导读 ] “临时工现象”引发了社会广泛影响,而最近新的苗头貌似已转移到了“实习生”,为何都是工作,却有如此不同?本期众合观察,从临时工、实习生等现象来探讨一下背后的劳动用工及人工成本问题


       《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据此,学生属于主体不适格,实习期间并未建立劳动关系。
探究:除了身份编制外,还潜藏着人工成本秘密
       仔细研究后发现,除了“身份”问题,这种变化背后还蕴含着惊人的人工成本秘密。
       原来的劳务派遣工、临时工更多的解决了编制问题,利用“身份”的编外性,所谓外聘,解决了编制问题。但本质上,劳务派遣工、临时工等都属于劳动关系,而且《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临时工”概念已逐步消亡,而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又对劳务派遣进行了严格限制。可以预见,这方面的用工将会越来越少。
       而由于实习生未建立劳动关系,那么实习期间的学生并不能享受到工资、最低工资、工伤、社会保险等劳动法的保障,其与用工单位之间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其受伤当然也不属于工伤,其损害应按一般民事侵权纠纷处理双方权利义务基本靠实习协议来自行约定,只受《教育法》等教育法规、《合同法》等民事法规的保护。看来实习生除了“身份”的编外性、用工的灵活性外,还有人工成本的巨大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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