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50个风险点及解决方案

2023-07-10 09:32:32
[ BPO网导读 ] 与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签订三年以上期限合作协议的企业,支付给学生实习期间的报酬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产生被税务机关查处并处以加征罚款以及滞纳金的税务风险。





【风险点44】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不正确

【风险等级】★

【风险描述】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税前扣除不合理,比如纳税人的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进行了扣除;纳税人首套贷款年限已经超过20年的,住房贷款利息的专项支出每月1000元也进行了扣除;夫妻双方分别在各自单位在税前进行了扣除等。

【政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第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十六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预计风险】

纳税人在计算个税时,如果扣除的是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及贷款年限已经超过20年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存在少缴个税的风险。

【解决方法】

纳税人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风险点45】赡养老人附加扣除不正确

【风险等级】★

【风险描述】

纳税人赡养一位以上年满60岁老人的,即可享受。其中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可采取三种分摊方式,但不管哪一种,最多不能超过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纳税人的父母或其他法定被赡养人未满60周岁的,赡养老人的专项支出(每月2000元)不得扣除。

【政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二条规定: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预计风险】

纳税人在计算个税时,如果错误申报赡养老人扣除额,存在会被补缴个税的风险。

【解决方法】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风险点46】居住满五年的外籍个人未按境内外全部所得缴纳个税

【风险等级】★★

【风险描述】

无住所居民个人,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满六年后,其从境内、境外取得的全部工资薪金所得均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很多企业仍旧以为境外所得免个税,未将境外所得并入境内工资薪金所得一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 第二条规定:

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满六年后,不符合实施条例第四条优惠条件的无住所居民个人,其从境内、境外取得的全部工资薪金所得均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预计风险】

对于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满六年的无住所居民个人,企业若不将其境内、境外取得的全部工资薪金所得一起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存在漏缴个税的风险。

【解决方法】

对于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满六年的无住所居民个人,企业应将其境内、境外取得的全部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风险点47】因使用图书、报刊上的图文作品等支付给个人费用未按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风险等级】★

【风险描述】

企业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支付提供图书、报刊上发布的图文作品的个人报酬,一并归入广告费中计入费用,对个人未按“稿酬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六条第(二)项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规定: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见下表)计算应纳税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BPO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BPO网”或者“原创”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BPO网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BPO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BPO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产生的任何结果负责。

BPO公众号 BPO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