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发〔2015〕23号 关于加快发展服务外包和服务贸易的实施意见

2015-12-14 19:49:52
[ BPO网导读 ] 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城市建设,创新发展模式,培育市场主体,打造竞争新优势,建设新载体,培育新业态,拓展新领域,推进服务贸易便利化和自由化,立足制造业等资源优势发展特色服务外包和服务贸易,增强“青岛服务”品牌的国际竞争力。


(十三)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及相关产业发展促进政策作用,落实国家有关服务外包和服务贸易扶持政策,完善地方配套政策,支持服务出口企业发展。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研发创新、品牌打造、国际认证、人才培养等。落实“营改增”政策和国家对服务出口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商务局,各区、市政府)
(十四)创新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展供应链融资、海外并购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对服务贸易重点项目给予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创新保险品种和保险业务,对服务贸易企业采取灵活承保政策,简化投保手续。引导服务贸易企业积极运用金融、保险等多种政策工具开拓国际市场,拓展融资渠道。(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办、市商务局)
(十五)提升便利化水平。积极建立和完善与服务贸易特点相适应的通关管理模式。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手续和审核流程,鼓励金融机构扩大跨境支付服务范围,支持服务贸易企业采用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等方式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汇率风险。为从事国际服务贸易业务的中高端管理和技术人员出入境和居留提供便利。(责任单位:青岛海关、市金融工作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外办、市公安局、市商务局)
(十六)强化人才培养。支持高等院校建立服务外包和服务贸易人才培育基地,鼓励驻青高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增设服务贸易相关课程,改进服务外包课程。鼓励驻青高校、培训机构和企业合作,开展专业共建和互动式人才培养。加大服务外包和服务贸易领军人才的引进力度,对高层次服务贸易人才在落户、子女入学,以及外籍高端人才办理在华永久居留等方面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
(十七)完善统计工作。建立和完善服务外包和服务贸易统计监测、运行和分析体系,建立部门间的服务外包和服务贸易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各区市服务外包和服务贸易统计工作的指导,开展重点企业数据直报工作,定期发布服务外包和服务贸易统计信息。(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金融工作办、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各区、市政府)
(十八)优化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市服务外包协会、软件协会、物流协会等行业商(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建立服务外包企业信用记录,加强行业规范自律,推进行业诚信建设,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密切与国内外相关商(协)会和中介组织的沟通合作,促进会员企业做大做强,形成促进服务外包和服务贸易加快发展的合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办、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各区、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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