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货运物流的红利政策!

2018-03-27 08:54:39
[ BPO网导读 ] 2018年是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关键一年,「互联网+」、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重大部署持续推进;在刚刚召开的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及与物流相关的产业发展,「大数据驱动和人工智能的物流升级」再次成为热议话题。


根据《GB7258-2017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客车、总质量大于3500kg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具有全轮驱动功能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除外)、总质量大于3500 kg的半挂车,以及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所有行车制动器应装备制动间隙自动调整装置。
2018年7月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
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2016年年8月联合发布的《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要求,2017年年内完成60%的不合规车辆运输车更新淘汰,2018年6月全面完成治理目标。
201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要求的标准化车辆运输车比重达到100%,中置轴车辆运输列车等先进车型得到广泛应用。
货车尾气不达标将注销车辆营运证
2018年货车尾气不达标,将注销车辆营运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实施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国Ⅲ重型柴油营运货车注销车辆营运证。
深圳市印发《关于重型柴油车执行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要求2018年1月1日起,深圳市销售、注册和转入的国Ⅴ及以上标准重型柴油车(不包括牵引车)应选用安装颗粒捕集器(DPF)。
2018年联合治超将常态化、制度化
2018年治超将有新变化,路政交警联合治超执法将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贯彻执法「十不准」,并确保全国各地治超执法标准统一。全国落实「一超四罚」措施,推广高速公路入口称重劝返模式,推广应用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
新版GB7258实施,将严查车辆识别代号、车身反光标识等
新修订的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 -20177)经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为做好贯彻实施工作,公安部对出厂日期在2018年1月1日之后的车辆,重点查验客车灭火装备、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客车护栏及扶手、重型货车和挂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打刻位置、罐体(箱体)等要求。
信息来源:中国物流与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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