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以房养老”五大疑问

2013-09-23 06:45:36
[ BPO网导读 ] 信息时报讯 据新华社、《人民日报》报道,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即“以房养老”。

信息时报讯 据新华社、《人民日报》报道,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即“以房养老”。这一消息恰好在延迟退休、延迟领取养老金、“男当园丁女编织”等围绕养老制度的激烈争论之时发布,出于对政府是否向公众转嫁责任的担忧,大多数舆论对于“以房养老”表现出了相当的抵触和疑虑情绪。
  在新浪微博上,有关“以房养老”的搜索结果高达二百万余条。质疑的声音主要集中在政府责任和“以房养老”在国内的水土不服上。网友疑问:发展养老服务就是只发展“以房养老”吗?政府对发展养老服务不管了吗?《意见》对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有无系统安排和全面部署?就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民政部有关负责人。
  1只发展“以房养老”吗?
  回应:我国发展社区、机构等多种养老服务模式,“以房养老”试点只是其中部分内容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解释,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旨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但“以房养老”问题出现了误读、以偏概全等问题,需要加以澄清。
  国务院《意见》中明确提出发展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医养结合等多种养老服务模式。在投融资、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补贴支持、人才培养和公益慈善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力度大、含金量高的利好举措。在健全工作机制、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强化行业监管、加强督促检查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而“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即所谓“以房养老”,只是“完善投融资政策”中的一句话,而且明确是开展试点。在随国务院《意见》同时下发的重点任务分工中,也只是45项重点任务分工中第二十七项有关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中的一个子项目。
  开展“以房养老”在一些国家已有成熟的做法。这次国务院《意见》借鉴国际经验,提出开展这方面的试点,是积极慎重稳妥的,目的是探索符合国情、满足老年人不同需要、供老年人自主选择的养老保险产品,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方式,进而构建多样化、多层次、以需求为导向的养老服务模式。
  因此,对国务院《意见》要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不能以偏概全、误导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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