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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线下一体化OMO时代来临
消除制度障碍,保障“三个一”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应 对现行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中与新流程不相适应的条款进行修订,解决跨部门、跨地区 的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不一致问题,推动数据共享、系统衔接和业务协同。 以组织架构为例,我国政府组织架构是二元矩阵结构,即横向职能制和纵向层级制。“行政审批局”把分散在各部门的审批权集中到一 个部门,有助于打破部门壁垒,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流程优化。
如2014年年初,银川开展“清零”,精简幅度达40.27%,划转市直部门 500多项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审批效率提升30%,引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迈入备案制改革阶段。再如天津滨海新区划转18个部门216项审批职责;创新事前审批方式,通过车间式流水线+电子信息交换平台,平均审批效率提速75%;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行政审批权与监管权分离,网络联通。
4.2 梳理信息资源体系架构,夯实“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基础
“互联网+政务服务”总体架构并没有统一要求,一般基于云架构,包括“一号、一窗、一 网”相关功能模块,在此基础上开发扩展新功能。其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基于云架构的部署,做到与政务大数据中心结合;
二是基于统一的平台(一窗),做到公共支撑模块和协同型应用全生命周期可视监督;
三是证照数据电子化(一号),做到网络化、无纸化;
四是政务服 务多渠道(一网),做到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多种渠道,足不出户(整合支付、物流)。
信息资源体系架构是总体架构的基础和核心。信息资源体系架构以数据采集、加工融合、分析挖掘、共享交换等流程为主线,以数据资源目录和数据库为主体,以工具平台为支撑,以机制建设为保障,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和 有关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与应用服务。从“死循环”走向“活循环”。增量数据(来自物+来自人)一步到位,避免形成新的“孤岛”,存量数据逐步迁移。
4.3 明确省、市、区(县)分工,分级协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互联网+政务服务”需要从国家到省市区各级协力推进。国家作出指导后,省、市、区各有侧重,分级落实。
(1)省级层面: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标准与制度,强化机制导向作用。在标准制度方面, 省级政府要制定法规,设立标准,包括建立跨区域电子证件照互认制度、电子证件照标准等。如福建省就制定了电子证件照数据标 准。在机制保障方面,要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包括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 等;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制定评价反馈方法, 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如广东出台了《行政审 批事项办事指南编写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业 务手册编写规范》;浙江推出了“四张清单”和 “一张网”。在政务服务体系方面,需建设省级办事大厅,建立省级统一门户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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