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十二五”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

2012-11-23 07:32:43
[ BPO网导读 ] 电子商务是网络化的新型经济活动,已经成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现代流通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更好发挥电子商务的推动与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快商务领域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

商务部“十二五”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
商电发[2011]第375号
    电子商务是网络化的新型经济活动,已经成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现代流通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更好发挥电子商务的推动与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快商务领域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构建搞活流通扩大消费长效机制,培育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维护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平稳较快发展,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以下意见:
    一、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和主要问题
    (一)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不断完善。
    截至2011年6月30日,我国互联网用户已达4.85亿,互联网普及率达36.2%。全社会电子商务应用意识不断增强,应用网络购物、网上支付和网上银行的互联网用户分别达到1.73亿、1.53亿和1.5亿,占用户总数的比例分别为35.6%、31.6%和31%。2010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4.5万亿元人民币。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初步形成,电子商务相关政策、法律、规章和标准相继出台,电子商务市场逐步规范,电子商务支撑体系不断完善。
    (二)电子商务应用日益深化。
    电子商务在我国各个经济领域的应用不断拓展,应用水平不断提高,正在形成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态势。大型企业网上购销比重逐年上升,部分企业实现了在线交易、支付及物流局部集成应用。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迅速提高,2010年,应用网上交易和网络营销的中小企业比例达到42.1%。2010年,全国网络零售交易额达5231亿元人民币,约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3.3%,并呈现出加速增长态势,成为拉动消费需求、优化消费结构的重要途径。
    (三)电子商务服务业发展迅猛。
    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信用保障、电子支付、物流配送和电子认证等电子商务服务业持续快速发展。2010年,我国电子商务信息、交易和技术服务企业达到2.5万家,第三方支付额达到1.01万亿元人民币,社会物流总额达到125.4万亿元人民币,全国规模以上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达23.4亿件,有效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持有量超过1530万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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