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外包

2017-02-22 08:54:04
[ BPO网导读 ] 电子政务外包,它既是政府服务外包的一种,也是IT外包的一种。通常所说的电子政务外包概念是从信息技术外包引申而来。所谓信息技术外包(或称IT外包)是指一个部门或企业的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等工作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专业公司,由他们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完成。


(二)BOT 的两种主要衍化形式— — BOO 与BOOT模式
BOO模式即建设(Build)—拥有(Own)—运营(Operate),是一种全新的市场化运行模式,由企业投资并承担工程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培训等工作;硬件设备及软件系统的产权归属企业;政府部门负责宏观协调、创建环境、提出需求,每年只需向企业支付系统使用费即可拥有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使用权。
BOOT模式即建设(Build)—拥有(Own )—运营(Operate)—转让(Transfer),是由企业或财团融资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拥有所有权并进行经营,期满后将项目移交给政府。BOO和BOOT模式同BOT模式的根本差别在于前两者在特许经营期内,投资机构不仅拥有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而且还拥有项目的所有权,在特许经营期内,投资机构可以自由地将项目转让和出让。
(三)BOT模式的其它衍化形式— —DBFO,BTO,BLT
DBFO即设计(Design)—建设(Build)——融资(Finance)—运营(Operate)。这种方式是从项目设计开始就特许给企业实施,直到项目经营期收回投资,取得投资收益。但运营企业只有经营权没有所有权。
BTO即建设(Build)—转让(Transfer)—运营(Operate),适用于对于关系到国家安全的产业或政府项目如通讯业、能源业的项目,它是为了保证国家信息的安全是将所有权转让给东道国政府,由东道国政府或者国有企业进行经营,或与项目开发商共同经营项目。
BLT即建设(Build)—租赁(Lease)—移交(Transfer),具体是指政府出让项目建设权,在项目运营期内政府成为项目的租赁人,企业或财团成为项目的承租人,租赁期满结束后,所有资产再移交给政府公共部门的一种外包模式。
以上几种模式只是BOT操作的不同方式,但其基本特点是一致的,即项目公司必须得到有关部门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其实,目前应用得最多的是BT模式,即建设(Build)一移交(Transfer),也就是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IT企业进行具体项目的建设,完成合同任务后交给政府使用。
国外经验借鉴
国外电子政务建设已经有20多年的发展历史,在电子政务信息系统的运营管理和外包服务方面,国外政府明显领先,因此很多经验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1、积极为外包服务提供法规环境
这一点,美国政府的做法值得借鉴。2002年12月17日,布什总统签署《2002年电子政务法》,改进《节余分享计划》,鼓励政府机构朝节余分享式(share-in-savings)的外包方向发展,即与信息技术供货商签订长期合同,通过降低运转费实现节余。该法允许各机构先进行尝试,所获节余可以部分自留用于购买额外的信息技术。管理和预算办公室主任就计划的实效性向国会提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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