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行业效率水平正在逐步提高

2012-09-30 15:09:19
[ BPO网导读 ] 党的十六大以来,银行、证券、保险三大金融监管机构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监管体系不断得到完善,监管理念、监管手段不断创新,金融监管法律法

党的十六大以来,银行、证券、保险三大金融监管机构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监管体系不断得到完善,监管理念、监管手段不断创新,金融监管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风险处置力度不断加大,促进了金融监管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健全金融监管机制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稳妥推进,我国金融行业效率水平在逐步提高,金融监管体系不断完善,金融业资产质量明显提高。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持续下降,从2002年末的23%下降到2011年末的1%;2003年,保险业借鉴国外经验建立了现行偿付能力标准,保监会在2011年批准了66家公司增资900亿元、15家公司发行次级债600.5亿元,完善了资本补充机制,截至2012年6月底,保险公司总资产6.78万亿元;2002年证监会颁布实施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去年年底,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提出将从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大力推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等6个方面探索上市公司治理的有效举措。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金融监管工作和维护国家金融安全。2003年银监会成立以来,结合我国实际,确立了“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和提高透明度”的监管新理念,实施“准确分类——提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率达标”的持续监管,不断健全金融监管机制。

 

近10年来,银监会先后发布了近300项法律、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内容涉及金融机构及市场准入、资本充足率、风险集中度等诸多方面。此外,通过行使法律、经济、行政手段,我国证券市场确立了保护投资者利益,保障合法证券交易活动等监管目标。

创新金融监管方式

 

自2003年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启动以来,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约束理念不断深化,资本实力持续增强,资本市场在我国银行业抵御风险和稳健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03年以来,国家通过核销损失、剥离和处置不良资产、注资、公开上市等四个步骤,使大型商业银行逐步建设成为产权清晰、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与效益良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商业银行。截至2011年末,商业银行资本净额6.78万亿元,其中,核心资本约5.34万亿元,占78.76%,附属资本约1.44万亿元,占21.24%,核心资本充足率达到10.2%,资本充足率达到12.7%。资本质量保持在较高水平,资本约束机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为提升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水平,实现贷款管理模式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的转变,银监会于2007年启动了“三个办法和一个指引”的起草工作,并在2008年不断修改完善。商业银行贷款全流程管理能力不断提高,贷后管理能力不断加强。

 

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伴随着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其监管水平也逐渐与国际接轨。2009年3月26日,我国成为金融稳定理事会成员,银监会作为正式成员加入金融稳定理事会,全面加入金融稳定理事会框架下的金融监管政策对话工作,积极参与该组织的全会、电话会议及专业工作层会议10余次。2009年3月12日,银监会加入巴塞尔委员会,多层次、实质性地参与有关国际银行监管标准的制定工作。

 

2012年6月,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该办法相当于中国版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它将巴塞尔协议Ⅱ与巴塞尔协议Ⅲ统筹推进,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商业银行应于2018年年底前全面达标。

 

2003年,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发布了《保险公司压力测试指引》,对压力测试的程序、方法、风险等进行了原则性规定。2007年以来,为加强保险业风险测试,我国保险监管部门先后发布了一系列规定,建立了以动态偿付能力和现金流测试为主的保险公司压力测试制度。2011年,保险公司完成的动态偿付能力测试结果显示,在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大多数保险公司特别是大型保险公司资本充足,即便在一些极端不利的情境下,也不会出现偿付能力不足的情况。

经济日报 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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