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关于推出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版”的通知

2022-08-18 13:09:14
[ BPO网导读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各税务分局、各稽查局、市局机关各处室、信息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出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版”的通知》(税总纳服函〔2022〕32号)要求,在前期出台80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的基础上,再推出41条便民办税缴费新措施,升级形成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版”(以下简称“春风行动2.0版”)。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各税务分局、各稽查局、市局机关各处室、信息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出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版”的通知》(税总纳服函〔2022〕32号)要求,在前期出台80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的基础上,再推出41条便民办税缴费新措施,升级形成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版”(以下简称“春风行动2.0版”)。现通知如下:

一、新增41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

  (一)“诉求响应更及时”方面

  1.在第一项“需求快速响应”中增加6条措施。通过积极开展“一把手走流程”工作,找准办税缴费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堵点,及时加以解决。深入分析2022年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调查结果,准确掌握纳税人缴费人共性需求,进一步优化办税缴费服务。严格落实涉税涉费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机制,广泛收集纳税人缴费人对税费支持政策落实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响应合理诉求、回应关切。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在特殊时期安排值守人员值班值守,采取先收后办、预约办理等措施,为急需线下办理业务的纳税人提供服务。疫情期间,全力保障12366热线7×24小时人工服务畅通。同时,中心12366热线团队双线并战,通过“中心值守转派+居家接线响应”模式,支援上海市民服务热线疫情防控专线。试点开展“税意达”行为洞察研究,对纳税人缴费人行为偏好进行多维度动态分析,促进税务部门提供更精准、更精细服务。

  2.在第二项“政策及时送达”中增加9条措施。落实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稳定市场预期,为企业雪中送炭,助企业焕发生机。深入开展第3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积极主动向纳税人缴费人宣传辅导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开展依法诚信纳税缴费典型宣传推介。在税务官网上线“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专题,集成展示并持续更新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及解读信息;积极利用二维码等载体开展税费支持政策宣传,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政策查阅渠道。结合本地纳税人缴费人特点,针对不同业务场景制发“拳头”宣传辅导产品,特别是按照《增值税留抵退税培训辅导工作方案》要求,分阶段、分对象、多轮次做好面向税务人员的专题培训和面向纳税人缴费人的培训辅导。区分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费)人员等不同类型,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更具针对性的税费优惠政策推送。通过弹窗提醒、提示提醒、政策速递等多渠道向纳税人精准推送各类税费政策信息,精准触达。在继续做好办税服务厅直联点和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信息报送的同时,建立与基层税务机关、纳税人缴费人的信息直联直报机制,通过对每一项新出台税费支持政策的跟踪,强化“第一手”信息的收集梳理和研究分析。落实落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让减税更有力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组织开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风险应对并加强监督抽查,促进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

  3.在第三项“问题实时解决”中增加3条措施。多渠道收集纳税人咨询集中、反映较多的政策问题,推动统筹研究、明确解决,提升税收政策确定性。探索构建“送问办询评”一体化的征纳互动体系。进一步推广“马丽工作室”为民服务相关经验做法,建立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机制,让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真切感受到税务部门便民为民的真心真情,推动形成征纳双方互相理解支持的良好局面。

  (二)“智慧办理更便捷”方面

  1.在第五项“提升网办体验”中增加3条措施。探索试点“全预约制”服务,保障疫情期间各类市场主体的办税需求。推行不动产登记全流程网上办税模式,实现不动产登记税费网上办理。优化电子税务局印花税申报功能,对已采集过税源信息的纳税人提供预填写服务,实现申报信息自动填列。

  2.在第六项“拓展便利办税”中增加1条措施。在总结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提示提醒服务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在其他税种的申报管理中,探索试验在申报期的不同时间点向纳税人发送不同的提示提醒信息,引导纳税人积极自主完成申报。

  3.在第八项“便利fa piao使用”中增加1条措施。根据税务总局统一部署,进一步推进电子fa piao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

  (三)“分类服务更精细”方面

  1.在第十项“助力大型企业”中增加1条措施。结合风险管理任务,对单户企业提供基于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结果的征管建议和改进措施;对集团总部提供基于全集团风险管理情况和行业常见风险的征管建议,帮助集团层面建立健全税务内控体系。

  2.在第十一项“扶持中小企业”中增加1条措施。重点关注复工复产中小企业的涉税诉求,确保疫情期间对于中小企业疑难问题,做到快速反应,分类响应。

  3.在第十二项“完善缴费服务”中增加3条措施。推进社保经办和缴费业务线上“一窗通办”、线下“一厅联办”,为缴费人提供“一站式”服务。推进职业伤害保障制度试点工作,加强新就业形态的就业人员民生保障。优化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单,缴费人申报即可自动享受符合条件的优惠政策。

  4.在第十三项“服务个税汇算”中增加1条措施。根据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中,对未使用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直接填报空白申报表的纳税人,可以重新使用预填服务;在纳税人更正申报时,也可再次选择使用申报表预填服务,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填报体验。

  (四)“执法监管更公正”方面

  1.在第十四项“优化执法方式”中增加2条。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歇业纳税申报事项,依法逐步扩大税务注销即办范围,更好维护税收征管秩序和服务纳税人。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以最新《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权力和责任清单范本》为依据,组织修订本市税务机关权责清单,动态推进知权明责,不断优化权力制约机制和税务执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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