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出台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办法和特设岗位管理办法,为引育留用高层次人才赋能

2023-08-01 10:28:58
[ BPO网导读 ] 为深入推进上海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集聚战略人才力量,加大“高精尖缺”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力度,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近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出台了《上海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办法》(以下简称《招聘办法》)《上海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释放用人单位自主权,为吸引更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提供坚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

为深入推进上海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集聚战略人才力量,加大“高精尖缺”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力度,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近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出台了《上海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办法》(以下简称《招聘办法》)《上海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释放用人单位自主权,为吸引更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提供坚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
    事业单位作为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覆盖教科文卫、农林水务、新闻出版、社会福利等众多领域,在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结合主题教育和大兴调查研究要求,以进一步向事业单位放权赋能、更好解决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等环节中的裉节问题作为切入点和发力点,深入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广泛开展调研,听取事业单位和高层次人才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研究出台了《招聘办法》和《管理办法》。
      两个办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高层次人才“一类人群”,关注人才引进、留用“两个环节”,发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管理、岗位设置管理“三项制度”作用,明确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形成了政策“组合拳”效应。
      《招聘办法》明确了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以用人单位和市场需求为主,由用人单位自行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认定高层次人才;打破了国籍、户籍、地域、身份、年龄、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支持事业单位招聘外国人和港澳台人才;简化了招聘程序,由“八步法”优化为“五步法”;突破了岗位职数限制,“高精尖缺”人才可临时超职数聘用或不占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减省了录用手续,外籍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出站人员直接考核合格后可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强调了“双创”制度,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开展“双创”活动;改革了交流制度,建立高层次人才流动机制,机关事业单位与事业单位之间可自主交流;落实了监管责任,重点监督依规依法办事,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管理办法》明确了特设岗位的情形和数量,事业单位在五种情形下可设置特设岗位引进、聘用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5%,总量不超过50人;规定了特设岗位等级,市属、区属事业单位分别特设四级及七级以上岗位,乡村中小学校、卫生机构、农业推广机构和街道、乡镇事业单位可设置八级以上岗位;规范了特设程序,市属、区属事业单位设置特设岗位,均须逐级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落实了以用为本的原则,将特设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作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形成合力。
      一些高校、科研院所都表示这两个文件聚焦高层次人才管理核心环节,释放出“授权、赋能、激活”的政策导向,坚持向用人主体放权、积极为人才松绑、完善人才制度体系,以创设更加良好的高层次人才引育政策制度环境,起到力促上海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的作用。

  2023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才工作要点

  2023年本市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管人才,坚持稳中求进,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以加快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为重点,牢牢把握服务现代化导向、高层次导向、国际化导向、超常规导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强化工程项目示范引领,狠抓政策落地见效,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充分发挥人社部门专业技术人才工作职能作用

  1.统筹谋划推进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以及本市人才工作会议有关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人社部门职责任务。

  2.支持行业产业人才发展。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坚持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紧贴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积极支持三大先导产业、战略新兴产业、重点产业、关键领域引育留用人才,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等重大战略要求,出台更加积极、更加有效、更加开放的政策措施。

  3.加强对区人社系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指导。指导各区域人才合理布局、协调发展,支持各区根据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重点产业人才队伍建设需求,出台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政策措施。

  二、深化职称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

  4.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相关精神和要求,加大破“四唯”、立“新标”力度。搭建职称评审全系列标准体系,制定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高等教育、新闻、出版、图书资料、档案、公共法律服务、会计、统计、审计、农业技术等系列职称评审办法,修订评价标准。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动态调整职称评审专业设置,建立本市职称评审专业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5.实施科技创新领域职称评价新举措。制定《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工作的若干措施》,构建科技人才职称五维度评价指标体系,坚持分类评价,细分人才类别制定评审标准,为贡献突出的人才设立职称申报“直通车”和“举荐制”等特殊机制,完善青年科技人才职业晋升通道,探索以赛代评、育评结合等多元化职称评价方式,促进培养、评价和使用相结合。

  6.指导行业、区域组建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落实《上海市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支持相关行业、区域根据本行业、本区域重点产业发展及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需求,组建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加强职称评审过程指导和监督。

  7.探索国际职业资格和国内职称评价衔接机制。按国别、分行业推进国际职业资格和国内职称评价比照认定,逐步建立本市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搭建统一、高效、便捷、可靠的市级国际职业资格证书查验平台。支持浦东新区持续创新试点,动态调整优化浦东新区境外职业资格证书清单目录和相关待遇保障措施。

  8.组织实施各项人事考试。根据国家2023年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加强职业资格考试综合环境治理,协调相关部门和区域,落实考区责任制,防范化解考试安全风险,优化职业资格考试服务。

  9.完善职称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搭建本市职称申报、审核、评审、公示、制证全流程服务平台,加强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信息化建设,优化职称电子证书管理,加大历史数据归集力度,提升分析统计功能,持续扩展证书网上查询核验范围。

  三、推动博士后工作创新发展

  10.改革创新博士后制度。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博士后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关于优化本市博士后发展综合环境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构建本市博士后“1+3+X”政策体系,更好体现上海特色,发挥博士后制度培养造就青年科技人才作用。

  11.加大博士后项目支持力度。聚焦重点领域,扩大本市“超级博士后”资助规模。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新设“博士后国际合作交流”专项,对海外引进博士、博士后,国内派出博士后给予资助,吸引一批海外优秀博士与博士后,持续加大对博士后国际学术交流支持力度。

  12.搭建博士后科研创新平台。发挥博士后“两站一基地”综合平台作用,加强对国家实验室等国家级科研创新机构的支持力度,并大力引导博士后向企业流动。加强对全市各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指导,并大力支持流动站与实践基地的交流合作。

  13.构筑博士后服务保障体系。畅通博士后职称评聘、事业单位聘用博士后直通车渠道。完善博士后工作数字化管理系统,实现一体化服务平台功能。

  四、加强专家选拔培养、发挥作用和联系服务

  14.开展新一批特殊津贴人员选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相关文件精神,开展新一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把优化实施特殊津贴制度纳入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充分发挥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导向作用。

  15.组织开展东方英才领军项目选拔培养。重点为本市各行业选拔和培养一批“品德素质优秀,专业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发展潜力较大”的领军人才。

  16.深入实施专家服务基层行动。重点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组织实施一批专家服务基层示范团。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支持专家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互动。加强专家团结引领和联系服务。

  五、深入开展继续教育知识更新

  17.深入实施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落实《上海市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工作方案》,发挥高级研修、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等项目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完善继续教育课程体系。加大继续教育基地考核评价力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基地交流合作。

  18.加快数字技术专业人才培育力度。贯彻落实国家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加快推进本市数字技术卓越工程师培育专项工程,聚焦数字技术成果转移转化,以赛代训,培育20个示范性数字技术创新团队,聚焦数字技术国际化职业标准,优化完善本市数字技术专业人才职业培训标准,培育2000名左右高水平数字技术工程师。

  19.加强继续教育基础建设。提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搭建全市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管理平台,归集数据信息,整合共享课件资源,推进“互联网+”继续教育,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公共服务能级。

  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改革创新

  20.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制定《上海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办法》,进一步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引进、使用中的主体作用,向用人单位充分授权,优化招聘条件,简化招聘流程,突破岗位职数和结构比例,改革聘用方式,建立管理规范、灵活高效、简便快捷的招聘高层次人才制度机制。制定《上海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管理办法》,支持事业单位引进各类“高精尖缺”人才以及聘用在本行业、本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充分调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1.分行业优化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根据行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求,按照成熟一批优化一批的原则,研究制定建设交通类、水务海洋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意见,充分发挥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在吸引、留住、用好人才中的激励作用。

  22.试点自主开展专业技术岗位设置。遴选部分科研能力强、科技成果显著、人事管理规范的高校和科研院所,试点自主开展岗位设置,进一步下放自主权。

  七、强化品牌项目示范引领

  23.举办2023上海市专业技术人才交流大会。聚焦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博士后人才等各类群体,开展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工程师创新创业大赛,融合“展谈赛会”多种形式,搭建各行各业专业技术人才的交流平台、激励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的竞技平台、促进专业技术人才成果转化的展示平台、传递专业技术人才新政的宣传平台。

  八、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队伍建设

  24.实施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队伍能力提升行动。组织专业技术人才政策宣讲进创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社区。加强事业单位人事干部、职称评审工作人员、市区人才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才服务专员等三支队伍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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