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是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地处苏鲁豫皖四省交界,是中原经济区的重要成员、淮海经济区的核心城市,具有很大的资源、市场和劳动力优势。下辖一县三区总面积2741平方公里,拥有7个省级开发区,常住人口228万。
淮北交通便利,东联西引、连南接北的区位优势凸显。京台、连霍、泗许、济祁高速纵横交汇、环城四方;京沪、陇海、符夹铁路交汇于此,全面接轨“高铁时代”且高铁站就在市中心,处于京沪之间四小时黄金节点,淮-宿-蚌、淮-宿-阜城际铁路已开工建设;周边有南京、合肥、郑州、徐州四个航空港;距徐州观音机场一小时路程,距连云港港口260公里,是安徽离出海口最近的城市。市内的青龙山“无水港”已投入使用,浍河航道、港口正加快建设。货物通过无水港和浍河航道可直接通江达海,有效降低物流成本。
淮北市是全国重要的资源型城市和煤电基地,煤炭保有储量46亿吨,是全国13大煤炭生产基地之一。拥有中国大唐、国安电力、上海申能、上海电气等大型发电企业和资源综合利用电厂14家,电力装机容量超过700万千瓦,可为大用户提供自备电和直供电。
淮北市现有3所普通高校、1所技师学校、10所各类职业学校及皖北领先的现代化职业教育园区,可为企业提供各类所需人才。北大方正智谷、源创客、梧桐树等12家“双创”基地建成,聚集了众多青年才俊,一大批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和各类科研机构相继落户淮北,为加快城市转型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
淮北市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两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跻身国家知识产权试点优秀城市。煤电、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加快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铝基、碳基、硅基、生物基、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快速发展;拥有陶铝新材料、金龙机电、平山电厂135万千瓦发电机组等多个世界第一、世界领先企业,有力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淮北市致力于资源型城市转型,加快依托煤向延伸煤、超越煤转型。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对我市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绩效予以通报表扬。精心培育特色园区,7个省级开发区错位发展、特色鲜明、承载能力不断增强。
1、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开发区,由商贸综合区、龙湖工业区和开发区新区组成,规划总面积44.08平方公里。商贸综合区面积4.35平方公里,现已建成为我市的政治、文化、商贸中心。龙湖工业区规划面积9.73平方公里,园区配套设施较为齐全,已吸引境内外180余家企业落户。开发区新区2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建成,全面具备项目入驻条件。
淮北高新区重点打造新材料(陶铝新材料及装备制造为主)、新能源(锂电池为主)、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和大健康等产业。
2、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
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坐落在淮北市域南部,濉溪县境内,距淮北市区50公里,是全省重点建设的煤化工产业基地之一。2010年经安徽省政府批准设立为省级工业园,2011年9月,被安徽省发改委正式确定为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2012年3月被国家工信部批准为“安徽淮北临涣工业园煤-焦-化-电-建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成为第一批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2012年7月,被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确定为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2013年12月,省政府将临涣工业园批准为省四大化工基地之一。2016年被安徽省人民政府列为“振兴皖北经济的一号工程”,并作为特备政策区给予支持。2015年、2017年、2019年三次被中国石油和化工联合会评为“中国化工潜力园区10强”。
3、濉溪经济开发区
濉溪经济开发区1993年成立,1998年批准成为省级开发区。目前已逐步成为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经济飞速发展的新型现代化工业区、优秀企业的摇篮,先后荣获“中国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先进单位”、“浙商最具投资价值开发区”、“全国首批创建生态文明典范园区”、“中国百佳科学发展示范园区”、“省装备制造产业化示范基地”、“省创新型园区”、“省铝基高端金属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省投资环境十佳开发区”、“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铝基新材料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等称号。
目前已入驻企业300余家,其中规模企业近百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9家。形成了以华中天力、美信铝业、富士特铝业等为代表的铝基金属材料产业,以广博机电、矿山机器、高罗装备为代表的机电装备制造产业和以理士电源、巨成化工、新品源等为代表的新能源、新材料产业。
4、濉溪芜湖现代产业园区
濉溪芜湖现代产业园区是安徽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全省“3+7”南北合作共建产业园区之一,园区自2012年8月成立以来,坚持以产促城、产城一体,坚持以机械装备制造(铝基汽摩配制造)为首位产业,新能源、新材料和现代服务业同步发展。
5、相山经济开发区
相山经济开发区是安徽省人民政府2009年5月批准设立的省级开发区,2017年进入国家开发区目录,园区产业特色突出。建区之初主要致力于食品产业发展,现已转型调整为绿色食品、生物科技和信息技术三大产业,入驻食品、生物科技及配套项目238个。园区规划面积29.6平方公里,建成区15平方公里已实现水、电、路、通讯、污水管网、天然气、热气“九通一平”,信息服务平台、科技创新平台、物流服务平台、创业孵化平台、产业融资平台等五大平台完成建设。先后被授予“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全国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安徽省谷物食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安徽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荣誉称号。
6、杜集经济开发区
杜集经济开发区是2006年省政府批准筹建的省级开发区,下辖“一区三园”,规划面积30平方公里,建成区10平方公里,重点发展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和现代物流等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完备,实现了道路、供排水、供气、通讯等“七通一平”。开发区产业基础良好,配套能力较强,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80余家,初步形成了以安徽矿机、山河矿装等为支柱的机械装备制造产业集群;以海螺水泥、中冶淮海装配式住宅等为代表的新型材料产业集群;以宏大特纺、宏远纺织等为依托的现代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和以惠龙物流、长通物流等为龙头的现代物流产业集群。
7、烈山经济开发区
烈山经济开发区为2010年5月经省政府批准筹建省级开发区,总规划面积11平方公里。主导产业为电子信息产业、商贸物流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等。立足开发区“创新、务实、融合、厚德、致远”发展理念,统筹“一区五园”,不断完善平台建设,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加快产城融合步伐。目前已聚集了金龙机电、金龙光电、新骏电子、传化公路港物流、名品家电物流、亚太物流、科宝生物等一批知名企业,初步形成“一区五园”发展格局。依托电子信息产业园、青龙山现代商贸物流园、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中小企业孵化器、创业产业园五大平台,全力打造产城融合的特色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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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蒸汽、天然气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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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价 格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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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
工业:3.51元/立方米 特种行业:9.71元/立方米(洗车、洗浴、娱乐、工程施工) |
含基准水价、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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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 汽 |
180-230元/吨 |
国安电力有限公司执行阶梯气价,年用汽量在5万吨及以下的220元/吨,5万吨-10万吨的215元/吨,10万吨-15万吨的210元/吨,15万吨-20万吨的205元/吨,20万吨及以上的200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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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然 气 |
3.16元/立方米 |
华润燃气根据用户的实际用量执行阶梯气价:年用气量在100万立方米(含)-300万立方米的部分,每立方米优惠不低于0.05元;年用气量在300万立方米(含)-500万立方米的部分,每立方米优惠不低于0.10元;年用气量在500万立方米(含)以上的部分,每立方米优惠不低于0.1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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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职位薪资平均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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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业 |
薪 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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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卸搬运工 |
2788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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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管理员 |
3427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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缝纫工 |
2381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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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工 |
3557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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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人员 |
3688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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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修理人员 |
3838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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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 |
2965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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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重计量工 |
3007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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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工 |
2713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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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员 |
372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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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写字楼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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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租金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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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厂房 |
6元-12元/平方米/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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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写字楼 |
15元-35元/平方米/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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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电网峰谷分时电价表 |
分 类 |
电度价格(元/千瓦时) |
基本电价 |
淮北市平均电价 (元/千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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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 1千伏 |
1-10 千伏 |
35 千伏 |
110 千伏 |
220 千伏 |
最大需 量(元 / 千瓦.月) |
变压器容 量(元/千 伏安.月) |
工商业及 其他用电 |
单一制 |
高峰 |
7、8、9月份 |
0.9795 |
0.9550 |
0.9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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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商业 及其他用电 0.5873 大工业用电 0.6542 |
其他月份 |
0.9224 |
0.8994 |
0.8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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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段 |
0.6198 |
0.6048 |
0.58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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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谷 |
0.3875 |
0.3769 |
0.3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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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制 |
高峰 |
7、8、9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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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0 |
0.9785 |
0.9541 |
0.9378 |
40 |
30 |
其他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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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444 |
0.9215 |
0.8985 |
0.8832 |
平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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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42 |
0.6192 |
0.6042 |
0.5942 |
低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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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942 |
0.3854 |
0.3765 |
0.3706 |
数据统计截止至2020年10月
1、315千伏安以下原一般工商业用户执行工商业用电单一制目录电价;315千伏安及以上原一般工商业用户可以选择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中的单一制或两部制目录电价。
2、大工业用户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目录电价。
3、高峰8小时:9:00~12:00,17:00~22:00;平段7小时:8:00~9:00,12:00~17:00,22:00~23:00;低谷9小时:23:00~次日8:00
(一)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1.对独立选址的工业项目及投资建设经营标准化厂房的项目,在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前提下,项目正式开工后,可给予
一定比例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补助,但补助后的实际土地成本不低于 5 万元。
2.投资建设四星级及以上宾馆、4A 级及以上风景区、建筑面积 2 万平方米以上的会展中心、建筑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上的综合购物中心(自持物业、统一经营)和固定资产投资 2 亿元及以上的现代物流项目,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两年内建成运营的,经考核验收后,可按土地出让净收益额 30%的标准给予财政补助(在协议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3.固定资产投资一次性达到 5 亿元及以上的独立选址工业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一次性达到 10 亿元及以上的现代服务业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
(二)固定资产投资扶持
1.新建独立选址工业项目,在项目建成后,按照实际完成固
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其中设备只计算新购买设备),可给予不超过 5%的一次性资金扶持。
2.新建非独立选址工业项目,在项目建成后,按照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设备只计算新购买设备),可给予不超过 6%的一次性资金扶持。
3.投资建设经营标准化厂房的项目,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照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可给予不超过 5%的一次性资金扶持。
4.对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其中设备只计算新购买设备)一次性达到 5 亿元及以上的新建独立选址工业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设备只计算新购买设备)一次性达到 3 亿元及以上的新建非独立选址工业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
(三)社会贡献奖励
1.新引进工业项目、现代农业项目和现代服务业项目,根据项目的产销规模、技术进步、就业带动、税收缴纳、土地集约、环境保护等指标,可给予社会贡献奖励。工业项目、农业项目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自投产运营第二年开始,前 2 年可按照企业实缴税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 100%、第 3-5年可按照企业实缴税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的标准给予扶持;现代服务业项目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自投产运营第二年开始,前 2 年可按照企业实缴税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 50%、第 3-5 年可按照企业实缴税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 25%的标准给予扶持。
2.对综合贡献较大的重大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
(四)土地供给保障
1.对符合招商引资条件的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 70%执行。对采取招、拍、挂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入园企业,可以根据企业意愿推行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弹性供应方式供应土地,以出让方式用地的,可在规定期限内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款。
2.新引进在各开发园区投资建设的物流、研发、信息服务和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可参照执行工业用地政策。
3.新引进文化、体育、医疗卫生、教育、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项目,符合规定的可实行划拨方式供地,经投资方申请,也可实行出让方式供地,按淮北市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标准实行招标、拍卖、挂牌供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五)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补助
1.鼓励生产型企业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对建设两层以上(含两层)多层厂房,可以按照二层 150 元/平方米、三层 200 元/平方米、四层及以上 300 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助。
2.完成协议约定的固定资产投资、达到省市规定的投资强度并及时按标准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工业项目,根据合同约定,建设期内实缴城镇土地使用税可给予全额补助;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可按企业前两年实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全额给予补助。企业达到省市规定亩均税收的,可再给予企业连续三年的实际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50%的补助。
(六)人才政策支持
1.给予新建工业企业高管人员个人所得税补助。自约定投产时限次月起 5 年内,高管人员年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可由财政等额补助。高管人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或相当层级职务的人员,根据企业规模,每家企业不超过 10 名。
2.新建工业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除执行《淮北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外,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985”和“211”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归国留学研究生,可给予一定数额的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
(七)金融支持
1.加大产业基金支持力度,扩大政府性产业基金规模,引导基金通过参股、跟投等方式对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的项目给予支持。
2.加大对企业上市及挂牌的支持力度,对成功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在新三板和省区域四板挂牌、融资,成功发行各种债券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奖励,奖励标准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着力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的实施意见》(淮政〔2015〕57 号)有关规定执行。企业因上市挂牌而改制的,改制当年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落实省和同级财政给予等额奖励的规定。
3.鼓励吸引包括外资在内的社会资本在我市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
(八)降低运营成本支持
对新引进的工业企业,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在用工、用电、物流、厂房租赁、贷款贴息、出口等方面给予一定数额扶持。
(九)其他
1.对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 5 亿元及以上的工业项目和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 10 亿元及以上的现代服务业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扶持政策。
2.对于来淮投资的区域总部经济和销售中心、省级以上总部经济和销售中心,可根据企业安排就业、纳税贡献等情况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补助。对引进世界 500 强、中国 500 强、行业 100强等知名企业,可根据实际贡献,实行“一事一议”。
3.支持引进外资项目,进一步放宽投资领域,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投资领域,全部向外资开放。除国家和省制定的鼓励外商投资的有关政策,外资企业同样享受内资企业来淮投资的优惠政策和同等待遇。
以上政策详见《中共淮北市委办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商引资项目支持政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办〔2017〕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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