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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些非垄断企业的劳务派遣工,他们的薪酬水平并不能像电力、银行部门那样“水涨船高”,而因没有和企业发生直接合同关系,按劳动法规定,他们本应得到的很多权益却被无情剥夺了。像云南驰宏公司的这些工人,被“变”了身份后,没有了企业年金,没有了住房公积金,甚至连一年一度的健康体检也没有了。
派遣工发生劳动纠纷时也不容易维护自己利益,常常会牵扯到在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相互踢皮球,派遣工经常会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新《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而像云南这些工人年复一年地在这家公司一线干活,显然不符“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玩“劳务派遣”这种玩名称的把戏,是种严重剥夺劳动者权益和尊严的“创造”,这样的恶行泛滥成灾,显然是因为相关法规缺乏执行力。其按“劳务派遣”来用工显然是违法的,是彻头彻尾的“逃避”而非“规避”,这种现象的大量存在,只能说明劳动法成了摆设。
随着劳动力市场由“买方市场”逐渐向“卖方市场”转化,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会进一步觉醒。而那些漠视劳动者正当权益的用工单位,也终将因短视而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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