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2019-06-10 20:04:57
[ BPO网导读 ]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以下简称《办法》),涉及“税前扣除凭证”“企业、单位和个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等一些基本概念,如何理解这些概念及其内涵,对准确适用《办法》十分重要。为此,本文对这些概念进行解释说明,供纳税人在实务操作中参考。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以下简称《办法》),涉及“税前扣除凭证”“企业、单位和个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等一些基本概念,如何理解这些概念及其内涵,对准确适用《办法》十分重要。为此,本文对这些概念进行解释说明,供纳税人在实务操作中参考。
一、税前扣除凭证
《办法》第二条规定了税前扣除凭证的概念。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可见,税前扣除凭证首要作用即为“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对税前扣除提出了支出要实际发生、要与取得的收入相关且具有合理性等原则性要求,税前扣除凭证是这些要求的直观体现。此外,“各类凭证”表明税前扣除凭证范围十分广泛,并非特指某一项或某一种凭证。
二、企业、单位和个人
《办法》第三条规定了企业的概念和范围。“企业”是指《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中提及到的“单位”,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主要包括企业、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八条中提及的“个人”,主要包括自然人和未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是实际发生,且与取得收人有关、合理。税前扣除凭证在管理中则应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基本原则。真实性是基础,若企业的经济业务及支出不具备真实性,取得的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合法性是核心,只有当税前扣除凭证的形式、来源、填写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才能作为税前扣除的证明,这里的“法律、法规”是广义上的概念,既包括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也包括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还包括与税前扣除凭证有关的其他各类法律、法规。关联性是关键,税前扣除凭证应与其反映的与收入有关的支出相关联且有证明力。
四、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办法》第八条规定,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
内部凭证由企业根据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在支出发生时自行填制,比如,企业的工资表等会计原始凭证即为企业据以税前扣除的内部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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