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事业单位如何应对劳务派遣三大争议

2021-08-05 08:33:27
[ BPO网导读 ] 最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制度进行了规范,并于昨日起正式实施。然而,由于存在较大争议,截至发稿时,原定与新法配套的《劳务派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未如期出台。

4200万劳务派遣员工如今走到了“十字路口”。最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制度进行了规范,并于昨日起正式实施。然而,由于存在较大争议,截至发稿时,原定与新法配套的《劳务派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未如期出台。在这场各行业企业与主管部门的“拉锯战”中,胜者将在更大程度上决定派遣员工未来的命运。
 不过,北京商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尽管具体规定细则仍处在“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状态,但一些企业为了规避风险,已经闻风而动,以各种方式变相调整派遣人员,应对此次人力资源管理的“大考”。
  三大争议尚存 《劳务派遣规定》“难产”
  争议之一:
  派遣员工工资是否计入企业工资总额
  过去,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一般列入的是用人单位“劳务费支出”,周虎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为了规范劳务派遣行业,在《规定》讨论阶段,有专家建议,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要计入到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
  有业内人士表示,劳务派遣主要存在于国企,而国资委对于国有企业员工的工资总额设定了限制,一旦将劳务派遣员工工资计入到企业的工资总额中,国有企业的工资可能就会突破国资委设定的工资总额。“派遣工的工资计入方式上,在讨论中确实存在争议。”周虎说。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关系系主任乔建曾看到《规定》在5月底的讨论稿,其中已经将“劳务派遣的费用列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删除,但乔建不否认未来还会将这条规范入法的可能性。“从长远来看,对劳务派遣肯定越来越规范,将派遣员工工资计入企业工资总额这是一个大方向,是不容置疑的。”乔建说。
        争议之二:
  派遣员工人数上限是否设定为10%
  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全国企业职工中劳务派遣人数为3700万,相当于每10个人中就有1.3个是劳务派遣员工,再加上机关事业单位的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总数大约为4200万,并且在电信、石油、金融等国有企业集中的行业尤为突出。《劳动合同法》此次修订的重点是解决劳务派遣被滥用的问题,对“劳务派遣”这一用工方式进行严格限定,派遣岗位必须满足“三性要求”,即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这也意味着,《规定》不出台,《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将无法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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